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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国家开放大学山西分部2022年体系办学单位自评估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2-06-17     信息来源:     浏览次数:

各市开放大学、分校,省直属学习中心:

  根据《山西开放大学办学评估工作方案》的要求,为全面迎接国家开放大学对我校下半年的办学评估,学校决定2022年6月在全省体系内开展自评估工作。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
  一、评估内容

  《山西开放大学体系办学评估指标任务分解》中的指标任务完成情况;以评促建任务清单及成果。

  二、评估方式及时间安排

  自评估采取远程评估和实地评估相结合的方式,远程评估时间为6月13日至17日,实地评估时间为6月20日至24日。实地评估具体时间及人员由自评估专家组通知。

  三、评估工作程序

  1.专家组在入校实地评估前完成远程评估。远程评估包括审看参评单位自评报告、数据评价、网上检查、电话访谈等。

  2.实地评估包括听取汇报、查阅材料、核实数据、现场考察、听课、座谈等。除各市开放大学、分校,省直属学习中心外,原则上还须延伸评估各市开放大学、分校1-2个所辖学习中心。

  3.专家组实地评估结束后,向省校评估工作办公室提交小组评估报告。省校评估工作办公室在一定范围内组织听取各组报告、审议各组评估结论,确定下一步工作建议。

  四、结论使用

  评估结论分为优秀、良好、合格、限期整改四种,无论何种结论均有整改任务。省校将评估结论和整改结果用作资源配置(如招生计划、评奖评优、项目申报、新专业申报、办学层次升级等)、业务权限给予和办学业务管理的重要依据,并抄送各单位所属教育行政管理部门。各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任务,并将整改计划和整改报告按时提交至省校评估工作办公室。

  五、实地评估流程

  1.听取参评单位领导关于自评工作的汇报。

  2.查阅资料、核实数据。

  3.现场考察。

  4.听课。随堂听2—3节,每节课不少于20分钟。

  5.座谈会。组织召开教师、管理人员、技术人员座谈会,学生座谈会。教师、管理人员、技术人员座谈会一般10人左右参加,人员由专家组确定并于实地评估前告知,范围包括单位领导、中层管理干部、教职工等;学生座谈会一般10人左右参加,学生所学专业尽量不同。

  六、自评估准备工作

  (一)材料准备

  1.远程评估材料准备

  (1)自评报告;

  (2)打分表;

  (3)市开放大学、分校包括所辖被抽查的县级学习中心,省直属学习中心的名称、地址、教职工数、在籍学生数、学生名册(范围为2019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学生,信息包括专业、层次、学号、所在学校、工作单位、联系电话等);

  (4)市开放大学、分校包括所辖被抽查的县级学习中心,省直属学习中心领导班子、教学、管理、技术人员名册及联系电话等;

  (5)专家组提出的需要补充提供的其他材料。

  2.实地评估材料准备

  (1)市开放大学、分校包括所辖被抽查的县级学习中心,省直属学习中心的简介及汇报材料;

  (2)支撑材料。对照评估指标和观测点整理、编号、摆放,包括但不限于:编办发文、收费依据及票据(在符合财务管理要求的前提下提供,可只提供给组长和负责收费、缴费指标的专家)、合作办学协议,省直属学习中心、县级学习中心依托单位法人证书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(任选其一)。制度文件、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开展情况、师资队伍情况、教学团队情况、实践基地(或虚拟实训软件)情况、生均图书(含电子图书)情况、学位论文查重情况、学习支持服务情况、满意度调查情况、质量管理及整改情况、创新、科研及获奖情况等;

  (3)以评促建任务清单及成果;

  (4)市开放大学、分校包括所辖被抽查的县级学习中心,省直属学习中心兼职教师聘用协议及信息(姓名、年龄、性别、学历、所学专业、毕业院校、资格证书情况、工作单位、联系电话等)、跨专业教学的专业或职业培训依据等;

  (5)市开放大学、分校包括所辖被抽查的县级学习中心,省直属学习中心2021年春、秋两学期形成性考核作业、期末考试试卷、毕业实践环节相关材料等;

  (6)专家组提出的需要补充提供的其他材料。

  (二)场所、设备及人员支持

  1.提供一个主会场,能够满足汇报会、反馈会需要(原则上汇报会、反馈会参加人员为校领导、中层干部、相关人员、专家组);

  2.提供两个座谈室(学生座谈会和教师、管理人员座谈会同时召开);

  3.专家组考察所辖县级学习中心时,各相关市级开放大学、分校须安排人员共同赴点落实工作。

  (三)保障要求

  1.做好办学评估相关的校办、教学、教务、质量等部门和人员的动员及培训工作,确保相关部门之间分工协作;

  2.本着节俭、方便、快捷原则,协助专家组做好日程安排(含食宿);

  3.新冠肺炎疫情期间,按照国家及当地防疫要求,做好卫生、健康安全保障工作。

  (四)纪律要求

  学校不得打破正常的教学秩序迎接评估,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。在公布专家组信息前,不得打听专家组信息,不得通过各种方式提前与专家组成员联系。评估过程中坚决杜绝送礼、借机安排旅游等情况。专家组住宿费由省校承担。不得在评估结束前拜访专家、邀请报告咨询等。

  (五)人员要求

  指定一名联系人与专家组联系人沟通联系。原则上评估期间不得更换或增加联系人。准备专家入校材料解释、考察引导的相关人员。通过专家组联系人协助专家组落实住宿、交通相关事宜。落实远程评估期间的技术、设备、平台等支持与保障工作。

  七、其他要求

  自评估是做好分部办学评估的一个重要环节,请参评单位高度重视,统筹协调,做好充分准备,积极配合评估专家开展工作,认真接受专家的检查,发现问题,及时整改,达到评估要求。

  联系人:张子婧 冯潇潇

  电 话:0351-6622340

  附 件:1.2022年分部办学评估自评估座谈会提纲

  2.2022年分部办学评估自评估座谈会记录表

  3.学生名册

  4.领导班子及教职工名册
 

  山西开放大学

  2022年6月9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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